显示器生产商要告欧盟

2010-11-11 18:16  出处:PConline原创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pchainan01 

    本月初,欧盟公布了新的“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关税分类条例”。根据该条例,两种型号的显示器被归类为电视机。欧盟这项措施激怒了不少显示器生产商,因为这样以来,他们要为显示器出口支付14%的关税。

  功能多了麻烦也来了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计算机显示器的功能越来越多。现在,计算机显示器已不再仅仅是单纯的计算机页面浏览器,凭借数码技术的发展,如今的计算机显示器已经发展到不仅仅具有浏览页面的功能,还可以用来看电影或是其他视频节目。这其中的功劳要归于一种叫做“数字视频接口”(DVI)的小玩意。数字视频接口技术相对于模拟信号接口技术是一大提高,不仅可以提供更好的解析度和连接性,还可以使显示器直接与电视机顶盒、摄录机和DVD影碟机、电子游戏机等电视信号来源连接,当作电视机使用。

  对于广大用户来说,配备了数字视频接口的计算机显示器无疑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也节省了不少费用。

  但是,欧盟一些国家的海关人员并不欢迎这种高科技产品。原因在于,欧盟有关法律规定,计算机显示器进口享受零关税待遇。以荷兰、英国和德国为首的一些国家认为,配备了数字视频接口的计算机显示器显然已经“身兼数职”。既然具备了电视机的部分功能,在进口有数字视频接口的计算机显示器时,就应该按照14%的电视机进口税率对其征税。而从今年3月起,荷兰海关也确实开始在按这一标准行事了。

 

  显示器被当作电视机收税

  荷兰等国家要求将数字视频接口显示器划入电视机类别的要求引起了欧盟委员会的重视。欧盟委员会认为,鉴于显示器和电视机之间的技术界限越来越模糊,有必要重新评估对计算机显示器的类别划分。欧盟委员会税收与海关委员会的一位官员说:“考虑到计算机显示器和视频显示器之间的界限正变得模糊不清,我们已经要求厂商提供相关信息,但目前我们仍没有确定两者的区别何在。”

本月初,欧盟公布了新的“计算机显示器及电视机关税分类条例”。根据该条例,两种屏幕均为41英寸、像素分别为852×480和1024×1024的彩色等离子显示器被归类为电视机,需要缴纳14%的进口税。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彩色等离子显示器都配备有“能够让显示器显示来自自动数据处理器或其他来源(如DVD影碟机、电子游戏机)讯号”的数字视频接口。欧盟还特别提醒,只要显示器配备的数字视频接口可以使显示器显示来自“电脑以外其他来源”的讯号,该显示器也将被归入电视机行列,必须缴付14%的进口税。

  不过,与欧盟的新条例相比,荷兰海关的征税范围显然更为广泛,只要是配备了数字视频接口的显示器,不论大小,也不论是等离子还是液晶,概不能免掉14%的进口税。

 

  欧盟惹怒显示器生产商

  如果按照新条例征税,欧盟市场上原来500欧元的显示器售价将会上涨50到75欧元。因此,新条例一经出台,便遭到了索尼、三星等众多显示器生产商的反对。一些行业代表警告说,此举将可能使欧盟的消费者在购买时放弃有数字视频接口的显示器,从而使欧盟面临在该领域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的危险。部分能够生产大型等离子显示器的厂商认为,即然数字视频接口是区别单纯计算机显示器与多功能显示器的关键,那么无论何种显示器,只要具备这种特征都应该被征收关税,而不应该仅局限于两种规格的大型显示器上。他们认为,欧盟的新条例显然有失公平。 

  对于荷兰政府的做法,欧洲信息与通讯技术协会贸易政策委员会在本月早些时候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对荷兰海关单方面对所有配备数字视频接口的液晶显示器征收14%的进口关税表示严重关切。该委员会总干事马克•麦克甘尼认为,“单独一个成员国采取这种行动是不可接受的。在事关为所有进口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时,必须由欧盟做决定,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成员国。”麦克甘尼还表示:“总体来说,我们不支持对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因为这会给新技术推广设置额外障碍。利用关税设置这种障碍是向错误方向迈出的一步。”